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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排烟风机施工常见问题及解决对策
消防排烟风机通常是高层民用建筑中主要的防排烟设施,对于保证高层民用建筑中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可或缺。然而,由于一些设计和施工人员对排烟风机设施的结构、功能和性能缺乏了解,对国家标准的理解不整体,在设计和施工中往往会出现一些问题。下面详细介绍几个方面。
一、自然排烟设施不能达到排烟的目的。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维护管理方便的方式。但由于部分项目未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往往导致项目建成后自然排烟设施无法排烟。主要原因如下:1、自然排烟窗位置不当。排烟窗应尽量靠近墙体上部设置,考虑到自然排烟的效果。目前相当多的自然排烟窗是设置在下部,而不是设置在墙体上部,远离天花板和吊顶,不利于自然排烟。2、自然排烟窗的开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部分设计人员未按规范要求认真计算或在排烟窗面积内计算固定窗面积,虽然有关标准规定了采用自然排烟处的开窗面积,所以部分工程排烟窗面积达不到规范要求,直接影响排烟效果。
二、机械排烟设施排烟效果不明显,难以形成机械增压送风防烟设施所需的余压值。有些送风口和出风口的风速甚至接近于零,送风口和出风口的风量和余压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现象在工程中相当普遍。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排烟风机选择不当。根据规范要求,消防电梯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共用前室、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通过计算确定。应按两者中较大的值确定,当计算值与规范规定值不一致时。有些设计是直接根据规范中给出的值来确定的,这往往导致所选风机的风量和风压较小,不能满足要求。部分设计采用通风与机械排烟相结合的系统,但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选用双速风机;有的施工单位购买功率规格较小的风机,不按设计的风机型号订货,导致风机风量严重不足。2、压差调节装置不是为共享正压供气系统设计的。根据规范要求,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共用前室应独立设置送风系统。通向共用前室的支风管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当需要共用一个系统时。目前很多设计的共享正压送风系统都没有设计压差调节装置,使得楼梯间的余压不能高于前室。
针对上述问题,消防监督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建筑排烟风机设施设计和施工的监督管理:1、加强对排烟风机设施设计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各地消防部门普遍高度重视火灾报警及电气、固定(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和施工人员的专业指导和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往往忽视防排烟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人员。2、实行排烟风机设施建设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的制度。排烟风机设施是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规定,排烟风机设施的建设应当由消防设施建设单位承担,但目前很多项目的排烟风机设施安装都是由空调专业的施工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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